2023-08-04 04:23:41 来源: 法务网
婚前房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找法网提醒,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由个人独自享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离婚时仅分割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时遵守照顾妇女、儿童及为家庭做出较大贡献一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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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想要婚前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内容上以下条件:
1.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愿表达,不存在欺诈和压迫行为。
2.内容合法,公平、合理、公开。
3.内容中,不能出现,提出离婚一方净身出户。
4.协议中,如果有约定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抚养权所有方要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否则无效。
婚前协议的签订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作出协商约定。而签订的婚前协议也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会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护。其中就要求协议的订立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而约定的对象也只能是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最后协议的内容也不能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