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是否属于暴力犯罪?

2023-06-21 18:03:20 来源: 互联网

犯罪嫌疑人恐吓受害人,胁迫其交出财物,敲诈的数额达到了立案的条件,就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判处相应的量刑。那么敲诈勒索算不算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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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是否属于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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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付相杰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属于暴力犯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具有明显暴力犯罪的特征,所以敲诈勒索罪是属于暴力犯罪的一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涉案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若具有以下情形可将标准定为一千元以上: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

2、一年内曾受过敲诈勒索的行政处罚;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利用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6、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付相杰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罪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的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人警察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付相杰律师简介

山东大学法学本科,现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律师库律所、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诉讼业务团队成员,济宁市妇联“12338”及法律援助“12348”热线服务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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