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06:12:45 来源: 法治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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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小锋)为落实省、市法院“执行难题大攻坚行动”和“陇原风暴”执行活动要求,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8月14日上午,灵台县法院就某石油公司与薛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据悉,某石油公司与薛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灵台县法院一审、平凉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薛某立即腾退并交回某石油公司位于灵台县中台镇三教村的3868平方米国有土地,支付某石油公司有关场地占用费共计26757元。该案于7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中薛某拒绝履行腾退土地、给付金钱义务,灵台县法院遂决定对薛某所占用土地上用于经营的公司进行强制搬离,并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有关国有土地。
8月14日上午强制执行中,灵台县法院各执行小组按照既定职责,分别开展执行告知,财务清点、封存,财产调查,安全保卫,执行监督及信息宣传等工作,全体干警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并对行动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做到了依法、规范、文明执行。经过数小时的持续奋战,14时执行行动圆满结束。此次执行,异地封存小轿车8辆、大型客车1辆,腾退活动板房10间,清理封存办公用品、设备及其他物品共计4货车。
责任编辑:韩小月